发布日期:2022-11-04作者:审核:
根据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《关于评审2022-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结合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实际情况,经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请、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定、学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对推荐人进行评审等环节,确定推荐名单,参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7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实名向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团委反映。
联系电话:84023993
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团委
2022年11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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