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1-10-04作者:审核: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1-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及《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相关内容,结合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实际,经过学生自主申请、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、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审核,现将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公示如下,参见附件。
公示期2天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实名反映至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团委。
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团委联系方式:84022728
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团委
2021年10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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