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《关于评审2020-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和建档立卡学生申请免学费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结合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实际情况,经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请、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定、学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对推荐人进行评审等环节,确定推荐名单,参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27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团委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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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团委
2020年10月26日